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林智敏

1357094690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添加时间:2015年3月9日 来源: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xmjjhtls.cn/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合同成立时间的理解应结合这两条规定进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一致的产物,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两个阶段,一为要约,二为承诺,故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的规定。具体到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是意思一致的表现,故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综合《合同法》的上述两条规定,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不是受要约人的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而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的文义,在合同书上签字、在合同书上盖章或者在合同书上同时签字及盖章应具有同等效力。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联系电话:13570946906

全国服务热线

1357094690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