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林智敏

1357094690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新劳动合同法中的“后合同义务”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7日 来源: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xmjjhtls.cn/
 新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即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联系电话:13570946906

全国服务热线

1357094690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