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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52条适用范围是什么 无效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

添加时间:2019年11月25日 来源: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xmjjhtls.cn/

  林智敏,广州专业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合同法52条适用范围是什么

  合同法第52条是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合同法52条适用范围是什么的将为您一一介绍。




  合同法52条适用范围是什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


  此类合同中,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又称为伪装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或者必须为某些行为,如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等都属于强制性规定。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


  无效合同的效力如何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就是说自合同订立起,没有约束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无效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很多,其中主要的是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部分合同无效后,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具体看下文为您介绍的关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规定,合同无效造成的后果如下: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形式。


  赔偿损失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应大于过失一方的。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是基于缔约过失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非民事性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综上所述,合同无效导致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包括无效的合同条款对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民事性赔偿,既有返还财产、折价赔偿,也有过错的赔偿以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惩罚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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